信件公示

标题: 国有企业新疆维泰开发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工程拖欠农民工工资不发
来信人: 某先生
来信时间: 2024-06-07
内容:

本人父亲于2023年3月至2023年11月在新疆乌鲁木齐县医院体检中心及配套消毒供应室建设项目中从事土建工作,该项目由乌鲁木齐县人民医院委托给新疆维泰开发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建设,项目于2023年11月完工并通过验收。但本人父亲及其从事该项目土建的其他工友截至2024年6月未收到从事土建的工资。2023年11月至2024年6月,我们多次打电话催促该公司发拖欠工资,但该公司项目负责人一月拖一月,就是不发拖欠的工资。在这期间,迫于无奈,我们拨打了乌鲁木齐县劳动纠察大队的电话请求其协助讨要拖欠的工资,但都无任何实质性回复。 现请求领导交办相关职能部门帮助我们农民工讨回拖欠的工资。